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察驗神旨意(二)
6/8/2009


“…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  羅馬書12:2

有關「善良」、「純全」、「可喜悅的」這三個形容詞和「神的旨意」之間的關係,不同的解經家有不同的看法。一種看法是原來的句子中的「善良」、「純全」、「可喜悅的」前面有一個冠詞,表明這三個字是形容一件事,而所形容的事在文法構造上應該是與「神的旨意」同位的,按準確性來說,呂振中譯本可能最好,譯作:「使你們能察驗甚麼是神的旨意,甚麼是那美善的,可喜歡的,純全的事」。但這樣需要加上好幾個字,而且讀起來有點累贅。

 

另外的看法是認為「善良」、「純全」、「可喜悅的」三個詞並不是形容「神的旨意」的三個屬性,而應當看為「並置的同位語」(apposition),是提供一些準則,是用來查驗事物是否合乎神的旨意還是違背神旨意的準則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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織網的人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9-06-0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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