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倫理學 (1.03)
 
 基督教倫理學 (1.03)  .
 

楊東川牧師
8/16/2016


結婚、離婚或婚姻之失效

基督徒的家庭是藉耶穌基督以盟約結合在一起,是一種愛的結合,必須努力地耕耘與培育。

傳道人與會友要強化婚姻之教導與實行,發展家庭中親密的關係,清楚傳揚、教導合於聖經心意白首偕老的觀念。

基督徒當珍惜這神聖的盟約,應當經過懇切的禱告,尋求神的引領,清楚明白這結合是合乎聖經的真理後,方可進入婚姻之盟約。

婚姻是男女雙方互托終身的大事,因此婚約的本意是永久的,離婚違反基督明確的教訓。

牧師在主持婚禮時應當慎重,應盡可能在主持婚禮前提供雙方婚姻之輔導。

婚姻觸礁時,當藉著禱告尋求彌補之策,努力挽救家庭,以維護基督和祂的教會的美名。有嚴重問題的夫婦,當被鼓勵尋求牧師之協談與輔導。

解除婚約的雙方若真心認罪悔改,共同尋求神赦罪恩典,神的拯救也要臨到他們的婚姻關係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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