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賽亞書系列(10.04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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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樂平長老
9/9/2011


·        5b:“醫治有從苦難中得拯救的意思(30:26,耶30:17,代下7:14)。這節經文常被用來解釋人得救恩,得拯救的方法就是在神面前謙卑,悔改,遠離惡行,那神必定會醫治拯救我們。

·        6:解釋為什麼主耶穌要我們受苦難,這是因為人犯了罪遠離神,神是公義的,人的罪必需先付代價,才能再與神合好,因此主耶穌來為我們的罪付代價,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

主耶穌可以為我們的罪付代價是因為:

1.祂是無罪的,可以擔當眾人的罪;2.祂有無窮的生命;3.這必須是甘心自願的,因為神不能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(10:17-18,羅4:25,林後5:21,彼前2:22-25)

·        迷失的羊指的是人犯了罪,離開了神,如同失去了好牧人的引領(34:5,太9:36,約10:11)。“偏行己路就是越過了神所定的規範,遠離了神,在神的眼中偏行己路就是不順服,就是罪。

·        7-9節是描述神的僕人溫柔,順服的領受一切加在祂身上的苦難,祂甘心情願的將自己交付給公義審判的神。

·        7a:“欺壓,受苦原意是指祂甘心容許自己受苦,受欺壓,也就是說祂受欺壓,卻謙卑自己不開口(27:1214, 可14:61)

 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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