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系列 (6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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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銳光牧師
[約3:1-21]
9/4/2007


 今日講題: 尼哥底母的見證 — 論重生

·        這一段是耶穌和尼哥底母談論到生命的事,或說永生的事,這是本書的主要內容之一。在這之前約翰要表明耶穌是誰,在這裡則要人得到祂所賜的生命。得永生就必須重生。

·        重生之必須 (3:1-3): 約翰透過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話來說明重生之必須。(3:35)

·        重生的方法 (3:4-8):

1.      從水而生 , 這是第一項要件. 從“水”而生的意義﹕是潔淨、悔改。

2.      從靈而生, 這是重生的第二項要件. 從“靈”而生的意義﹕就是讓聖靈入住,讓聖靈更新. 人雖不明白這道理, 重生卻是真實的. (3:7,8)

·        重生的根據 (3:9-21)有三: 主自己的見證 (3:11), 歷史的見證 (3:14-15), 神的愛 (3:16-21)

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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