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賽亞書系列(10.03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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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樂平長老
9/9/2011


·        53章4-6節是講述神的僕人甘心做為世上罪人的替身而受苦受難,這與主耶穌在世受苦受難相同。

·        4節:這是救恩的替身論,神的僕人救人的方法就是擔當我們的憂患,背負我們的痛苦(8:1720:28b)。贖罪與代罪的律法在摩西的律法上已有明確的指示(16:20-22)

主耶穌在世上所受的刑罰,全是擔當了世人的罪,但世人卻以為祂是自己犯罪才受刑罰,完全不明白祂是為了拯救世人,成了代罪羔羊。

·        5a節,我們得罪神的方式有三:

1.過犯:就是指越過了神所定的規範,也就是背判了神(王上12:19) 

2.罪犯:表示我們所犯的罪歪曲了神的正直。

3.:是指人沒有達到神的要求(3:23)。受害原意是被刺透,與主被釘十字架相符合。壓傷原意為壓碎。刑罰有管教的意思。這段經文是說到神的僕人為我們的罪而受盡苦難。

·        5b:說到我們因著神的僕人彌賽亞所受的刑罰而得平安,這是主耶穌拯救世人的結果(2:14-17,西1:21-22),鞭傷原意是受鞭打後的傷痕,醫治是從苦難中得拯救的意思(30:26,耶30:17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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